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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来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违规发放“假首付”购房贷款、借名贷款。姚宾、韦日明、黄斌芝、余宝伦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对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罚款人民币80万元。对姚宾、韦日明、黄斌芝、余宝伦分别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6
    决定机关 来宾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成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