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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东﹝消﹞行罚决字﹝2021﹞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宁夏北控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储罐区东南侧爆炸危险区内违规设置机修车间,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宁夏北控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2
    决定机关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消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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