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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住建罚字〔2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扬尘污染防治不达标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对连云港东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0
    决定机关 连云港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