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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高市监处〔2020〕51152520000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188万元,罚款2.6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7
    决定机关 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孙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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