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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环罚【2017】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8
    决定机关 开原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