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宜昌新世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078****6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02民初537号 |
案号 | (2021)鄂0502执恢11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湖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万西平、被告宜昌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确认:截至2019年3月7日,被告宜昌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万西平借款本金351万元、利息116万元、律师代理费损失13万元,共计480万元;前述款项,被告宜昌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12期给付,即自2019年3月起至2020年2月止,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万西平40万元。 二、被告宜昌新世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李胜军对被告宜昌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原告前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若被告宜昌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新世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李胜军任意一期未按约定履行,则原告万西平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宜昌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新世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李胜军应以全部剩余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3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2%支付利息。 四、原告万西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诉讼费用28686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共计33686元(原告万西平已预交),原告万西平自愿承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