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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云处字〔2020〕第1700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07月25日00时16分,广东南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夜间延长施工证明等批准文件,擅自在白云区京溪街157医院住院部西侧怡发工地进行夜间超时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1994年广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2015年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1
    决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