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08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南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 年08月31日10时07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南洲路沥滘改造工程14号地块,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擅自消纳建筑废弃物426立方米,消纳场面积800平方米,已消纳21天。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8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