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吉)安监职卫罚[2017]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职业卫生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规定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02 |
决定机关 | 省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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