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0〕3220191600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5.0000万元,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6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董利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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