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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总处〔2020〕3220191600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5.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6
    决定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董利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