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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卫公罚【2021】4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温州市三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6F(经营者:王宇,男,身份证号:3303021*******3X)处罚文号:温鹿卫公罚【2021】461号处罚事实:违反健康管理等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3600元处罚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1
    决定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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