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旺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377****536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5民初627号 |
案号 | (2019)粤0605执2731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20199619803】。一、被告广州市旺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余款150000元及以此为本金从2017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原告广州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广州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762.72元(原告已预交),原告承担322.72元,被告负担3440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多预交的344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经原告书面申请本院予以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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