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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03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11月23日 17时12分在东莞市沙田镇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9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