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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东市监罚字〔2018〕5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二、没收违法所得150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15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4
    决定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