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中天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03519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602民初414号
    案号 (2019)桂0602执69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09-0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防城港澳加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中天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6日签订的《散装菜籽油销售合同》; 二、被告天津中天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防城港澳加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差额716000元。 案件受理费17688元,减半收取计8844元,保全申请费4170元,共计13014元(原告防城港澳加商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天津中天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