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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6
    决定机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旺庄分局
    法定代表人 谭琼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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