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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安研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鳫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803276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5民终658号
    案号 (2018)皖0504执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03
    发布日期 2018-05-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16)皖0504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 二、马鞍山安研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菁82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元,合计20元,由马鞍山安研光电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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