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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市监(武)处字[2021]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2
    决定机关 武安所
    法定代表人 谢文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