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金东市监罚字〔2021〕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25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7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762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