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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梅工商处字[2018]7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2
    决定机关 黄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