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太住建罚〔202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3735.3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