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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公(新)行罚决字[2019]505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5月10日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在网络安全监测中发现170处安全漏洞,2019年5月16日下午,新安江派出所民警根据《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监测报告》,在对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网络未落实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等危害网络行为的技术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6
    决定机关 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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