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绍虞公(章)行罚决字[2020]009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佰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2月至今,你单位工作人员王某一直在你单位从事门卫保安工作,但你单位一直未给王某办理保安上岗证且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后于2020年5月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8
    决定机关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章镇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