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曲罚字〔2019〕第9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西安优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条之规定。属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的行为。对该行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7200元(柒仟贰佰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0 |
决定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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