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驻银监罚决字〔20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业务违规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泌阳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机构同业融出超规定比例,罚款2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04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驻马店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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