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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驻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业务违规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泌阳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机构同业融出超规定比例,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04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驻马店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