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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自处字(2019)00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3
    决定机关 高新分局一对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熊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