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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滨公(长)行罚决字[2018]104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0817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8月17日14时许,长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475号1幢1层102室的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时未办理备案手续。其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7
    决定机关 滨江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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