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烟牟(消)行罚决字﹝2021﹞00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行政处罚内容 对其进行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9
    决定机关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