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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宛镇交执罚字(2020)第Z20201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2;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2
    决定机关 镇平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张开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