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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应急罚〔2021〕JC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6
    决定机关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