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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滨市监案字〔2019〕00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9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3
    决定机关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