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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庐)市监(食)罚决〔2019〕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过期食品“张记美佳鲜”烧啤酒鸭底料3包,进行销毁;2、罚款6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6
    决定机关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查春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