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汕交罚[2020]023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09月03日 09时01分在(违法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赤岭路段实施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9
    决定机关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