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活力种业(北京)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武子良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31****401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4223民初1242号 |
案号 | (2018)新4223执15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沙湾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沙湾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日期 | 2018-05-0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新疆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活力种业(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新安损失81438元。 二、被告活力种业(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新安鉴定费2666元。 三、被告活力种业(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新安种子款19100元 四、驳回原告张新安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标的103704元,案件受理费2374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187元,由原告张新安负担多诉部分6元,由被告活力种业(北京)有限公司负担1181元(本案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被告负担的费用在本案执行时,按判决书确定的数额由被告一并支付给原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