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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信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立夫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408184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沈和立初字第02589号
    案号 (2017)辽0102执恢34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6-05
    发布日期 2018-04-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阳信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孙巍借款7,000,000元; 二、被告沈阳信盟便利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沈阳信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信盟花园物业有限公司、邵芳对上款给付内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各方无其他纠纷。 案件受理费60,800元,减半收取30,400元,由被告沈阳信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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