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工商通处字〔2019〕第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0元;2、罚款2034元;罚没款合计2034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13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铁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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