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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缙市监案字〔2020〕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已自行改正,并积极配合调查,决定从轻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2
    决定机关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锦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