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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宏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0067****534E
    执行依据文号 晋劳仲案[2018]
    案号 (2018)闽0582执54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26
    发布日期 2019-08-1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于2018年6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11名申请人共计人民币陆拾叁万壹仟捌佰伍拾壹元整(¥631851.00),其中洪宏春58262元、赖土川24016元、钟怀海150000元、柯德源58040元、张剑雄27600元、李泽坤128046元、张建春40851元、黄克洋28000元、黄志勇25000元、杨济维28352元、吴小玲63684元。二、11名申请人领取被申请人上述款项后,自愿放弃因双方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仲裁、诉讼权利,不再就剩余工资等事项对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诉讼。双方工资结清,劳动关系解除,不存在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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