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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食药东区处字〔2019 〕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存在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2、处罚款: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2
    决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