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龙祥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2175****907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21民初5597号 |
案号 | (2021)苏0621执345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文龙归还徐平借款本息59.25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6万元,于2020年2月29日前归还5万元,3月30日前归还5万元,4月30日前归还5万元,5月30日前归还5万元,6月30日前归还5万元,7月30日前归还5万元,8月30日前归还5万元,9月30日前归还5万元,10月30日前归还5万元,11月30日前归还5万元,12月30日前归还3.25万元。二、被告龙祥食品有限公司对被告徐文龙上述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如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原告徐平有权按照59.69万元(包含诉讼费)扣除达成协议之日起被告已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告徐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起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束。五、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徐文龙负担(该款已由原告代垫,被告在履行最后一笔义务时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