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绿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韩德玲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230MA****5G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51民初7980号 |
案号 | (2020)沪0151执209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若晟实业有限公司货款316814.84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的利率以货款371814.8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率以货款316814.8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上海绿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上海若晟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蒋福林对上述债务在150,000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476元,财产保全费2520元,合计5996元,由被告上海田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绿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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