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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潮安交罚〔2021〕005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8月18日08时0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潮安区人民医院路口,依法对丁克完驾驶的粤V05309大型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粤V05309大型客车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经调查取证,当事人揭阳市通畅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班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违法行为。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3
    决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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