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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潮安交罚〔2021〕003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17日09时39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韦兵驾驶粤V05309大型客车,车上载有31名乘客,该车省际班车标志牌是:揭阳—台江(编号为粤运班字V1-120004号)。经调查取证,当事人揭阳市通畅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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