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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城管罚[2021]000016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人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日11时00分,在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佛山市大沥艺力广场施工工地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9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冼学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