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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食药监食罚字(2018)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二、没收扣押大米4袋;三、没收违法所得40元整;四、罚款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1
    决定机关 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