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食药监食罚字(2018)2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改正;二、没收扣押大米4袋;三、没收违法所得40元整;四、罚款5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01 |
决定机关 | 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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