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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305200707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国联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8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7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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