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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枞市监处字[2018]0104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1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4
    决定机关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阮桂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