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市监案字〔 2019 〕开- 7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江苏力劲重工有限公司合并罚款10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9 |
决定机关 |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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