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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市监案字〔 2019 〕开- 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江苏力劲重工有限公司合并罚款10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9
    决定机关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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