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开)安监管罚〔2017〕A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圆整(250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06 |
决定机关 |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