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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朝处字(2013)第192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款:36.18元,罚款:2000元,罚没合计:2036.1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3-08-22
    决定机关 朝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 徐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